还有怀疑财务类退市的吗?

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9月28日在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答辩状中写明“康得新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时间点早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时点,答辩人(深圳证券交易所)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,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14.4.1条、第14.4.2条以财务类退市情形和程序对康得新股票实施终止上市”。
打电话到公司,公司只能说以公告为准。应当打电话到深圳证券交易所,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答复比公司更权威。
几十位投资者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提起了行政诉讼,案号是(2021)粤03行初79号,受理法院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
2021-12-30 18:44:05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

公司摘牌公告时间点是2021年5月31日,而深圳证券交易所答辩状时间点是2021年9月28日!应当以最后时间点为准!康得3归属于财务类退市!不要被人误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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